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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更有力度”——社会各界热议《<现场>对话大法官》
  发布时间:2024-03-15 08:52: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国智慧: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对话大法官》内蒙古篇播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大庙镇小庙子村党总支书记赵会杰做客节目,带观众走进了这里的诉源治理故事。

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各界热烈反响,法官们联合各方力量,在田间草原千里奔袭,将一场场风波止于微澜,也擦亮了“北疆枫桥”诉源治理品牌。

张威

自治区政协委员

呼和浩特市回民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有幸观看了《<现场<对话大法官》节目,深刻认识了内蒙古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讼源头治理,扎实推进诉前调解相关工作情况,备受鼓舞,倍受感动。

近年来,内蒙古三级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取列席会议、上门走访、书面报告、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与各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回应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切实增强法院接受政协委员监督的自觉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展司法服务方式,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内蒙古三级法院调解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开展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将法官和委员两支力量整合在一起,有利于纠纷分流、诉非衔接、调裁对接、指导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开展,进而推动诉前调解全领域拓展、全链条创新、多元化运行。这不仅是深入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一项务实举措,也是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完善诉源治理机制上的又一项有益尝试。

希望在之后的工作中,能多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坚守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最大限度凝聚解纷合力。

刘晓霞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讲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安中国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全国政法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节目中,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辖区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主动介入,上门耐心地向当事人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深入挖掘双方的预期诉求,背靠背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成功调解了纠纷,使原本矛盾对立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调解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让群众“进一扇大门、消所有怨气”,得益于赛罕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遵循调解规律,分类别、分情况、分阶段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摸清底限、公平合理、兼顾各方,法官用真诚和公心帮助当事人明是非、辩曲直、解疙瘩,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尖锐的民事纠纷,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继钜

包头广播电视台高级编辑,教授,国家级诗人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线,既从源头上减少了法院案件增量和办案压力,又能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和维权成本。

节目中,人大代表与包头市达茂旗法院的法官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先后多次深入实地了解详情,亲自上门调解,用代表的情和法官的理,成功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就草场划分问题达成一致,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也充分体现了诉调对接机制的高效运作优势。其实,老百姓在生活中虽然面临的大多数是家长里短的事,如果能将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有助于我们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希望法院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方法、新路径,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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