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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好“枫”景——买卖合同起纠纷,温情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3-21 10:43:01 打印 字号: | |

“我饭店着急开门营业,定制了90把餐椅。”

“货物送到后全都与定制不符,严重影响我开门做生意,我要起诉他!”

近日,张先生因生意需要向某家具店购买了90把定制餐椅,成交价13500元,张先生在货物送到前支付了10000元定金。然而,货物送到后,张先生发现实物与定制款式不符,遂与家具店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家具店诉至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本着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矛盾的目的,将案件移交至海勃湾区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详细查阅了卷宗,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款式与定制不符是因为前期沟通有误会,不全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而且他现在还欠我尾款。

“关于出售餐椅的款式与定制不符的问题,是因为前期双方沟通产生了误会,双方都有责任。现在餐椅已经定制回来,不能让我们承担全部损失,况且对方现在还欠我3500元货物尾款未付。”说起双方的纠纷,家具店老板也一肚子怨言,双方僵持不下。

充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迅速展开调解工作,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同时针对目前的情况,为双方当事人定制了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的调解方案。最终,家具店将剩余货物尾款由3500元减免为1750元,张先生当场付清了尾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目标,让诉讼双方当事人省心、省时、省费用,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审理一案、释法一片的法治效果,绘就诉源治理好“枫”景。

下一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诉源治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多方参与、多元共治,促使群众民生问题能反映、纠纷矛盾有化解、合法权益有保障。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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