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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解矛盾在前沿 诉前化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3-21 10:43:38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感谢张法官,终于解决了我们一家的麻烦事,让我们一家能够放下伤痛,开启新的生活了。”

近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霍日里人民法庭以“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的”模式,成功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快速的解决困扰当事人的“官司”。

2022年12月20日,被告清原某有限公司按约将油木杆运至莫旗登特科镇,并雇佣张某等几人将油木杆卸车。张某在卸杆时摔伤后被送往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进行住院治疗,2022年12月21日转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于2022年12月22日出院,2022年12月30日在家中死亡,2023年1月1日尸体火化。原告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被告应诉后认可张某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及死亡的事实,但认为其自身存在过错并且存在摔伤和死亡因果关系及参与程度问题。

张某家属就赔偿问题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向霍日里人民法庭咨询立案事宜,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诉前调解机制,调解期间不收任何费用,且可极大的缩短案件流程及耗费的时间,并在调解成功后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若调解不成,依然可以立案审理。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入调解程序后,霍日里法庭法官迅速联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针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仔细核算,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现场给付了原告全部赔偿金。

在今后的工作中,霍日里人民法庭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持续发力,搭建多元化调解平台,创新调解机制,形成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全新服务模式,切实为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纠纷,减少矛盾激化和后续执行几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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