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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合力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7 16:49:39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自治区政协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创新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民主协商、法治保障两种力量相向而行、同频共振,构建起诉前调解的新机制、新格局。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政协、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交流会在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厅召开,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延昆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大会鼓舞干劲,从此,全区三级政协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版图”不断扩大。

随着自治区“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积极探索和有效运行,“政协委员威望高、专业性强而且公道,请他们做调解,大家都信服”的口碑渐渐从调解室、媒体、纠纷当事人的讲述里传遍了街头巷尾。各级政协委员会同法官,一起坐在老百姓中间,深入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田间地头、基层现场进行纠纷调解,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就地解、实质解,实现解纷工作由单打独斗转为共建共治、由个案联动化解转为常态共商共调,立足政协与法院职能作用互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实践取得良好成效。

目前,自治区三级政协“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经普遍推开,截至2023年底,全区1064名政协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5633件,成功调解3791件。这项创新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人民政协报》多次专题报道,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政协+法院”正在成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

“政协+法院”起源背后的故事

两年前的春天,人民群众对“司法便捷”的呼声,引起了包头市政协的重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诉调对接的“调”是否能深度延伸成为突破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魏海威介绍,在此背景下,包头市政协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把目光聚焦到“抓前端、治未病”。

2022年5月,一场大胆的尝试开始了。包头市政协与市中院共同印发《关于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搭建起“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框架,选定东河区和土右旗作为试点。1个月后,土右旗“政协+法院纠纷调解室”正式挂牌,踏上了政协和人民法院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探索之路”。4个月后,一组数据振奋人心:两家法院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14件,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争议、物业服务等各类纠纷,调解成功165件,涉案资金330余万元,到位履行资金272万元。这份成绩单给包头市政协和法院打了一剂“强心针”,带着实实在在的“底气”,包头市两级政协与10家基层法院陆续对接。

从一个市级政协、法院一拍即合的想法,到成为全自治区政协、法院联动推广的创新机制。自治区政协领导在全区“政协+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说:“构建政协委员参与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更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利于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有利于委员更好履职、更好助力落实自治区两件大事。”

“政协+法院”基层实践成绩单

一次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落实“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写照,也是政协委员履职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成果丰硕,赞誉满满。

鄂尔多斯市政协携手市法院打造政协委员联络“议事厅”“会客厅”平台,将政协委员“请进来”,切准专项活动、审理重大案件等关键时机,组织开展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信访听证等审执活动,开展座谈、调研、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与委员“面对面”对话,主动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形成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沉浸式监督、全链条关注法院工作新模式,扎实推动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创办《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全彩期刊,全市法院10个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代表委员开放月”专栏,探索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模式相融合的多元沟通渠道,多维度提升法院与政协委员联络效果,扩容多元解纷“朋友圈”。

呼和浩特市两级政协积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发挥好政协委员工作室的功能作用,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商事纠纷,构建起“政协委员工作站(室)+流动法庭”的“一室一庭”共建共融共驻工作机制,以“政协+法院”特色基层治理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高效解、源头解。“首府诉源治理政协委员工作室”成立后,建立政协委员纠纷调解人才库,为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排忧解难,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行,那咱们就这么定了,双方没异议的话,咱们在调解协议上签个字。”在法治文化建设政协委员工作室,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伊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文萍作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正在对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工作首先得把当事人的心理诉求问清楚,根据诉求达成和解,达到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效果,通过‘政协+法院’这样的调解机制,能让我们参与化解更多矛盾。”在她看来,调解的过程也是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在调解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现象,致使一些民营企业资金难以周转,有的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同类案件多发高发的背后,必然存在着社会治理问题。”据此,曹文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提案》,围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提出了具体建议。

“针对物业领域存在的小区收益不透明、服务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司法助力幸福社区创建、多元化解物业纠纷的提案。针对中小企业经营难题,新城区政协调解员联合法官走进大学生创业园、社区、商圈、商协会进行走访、调研、座谈及咨询数十次,为园区300余家科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冯宏梅发现,自从政协的智慧和力量注入法院多元解纷体系,政协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近了,参政议政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了。

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表示,全市法院探索邀请政协各界别专业人士参与纠纷化解和旁听见证,让群众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感到便捷、高效、权威、受尊重,收效良好。针对金融、教育、环境、房产、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在实践中充分保障各界别政协委员发挥在重点领域的专业优势,会同相关部门从各关键环节进行防范和治理,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

前不久,红山区人民法院邀请3位具有建设工程、家装领域专业知识的政协委员参与到两起案件的现场勘察,政协委员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专业意见,两起案件的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年来,红山区政协和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政协委员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中,发挥政协委员专业优势,将“法理、事理、情理”结合运用到纠纷化解中,使当事人充分沟通后更加尊重法律、遵循情理,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因地制宜,探索特色调解品牌。正镶白旗政协与当地法院积极调动驻村工作队、苏木镇党委、嘎查“两委”等基层解纷力量,将巡回审判与地区民族特色相结合,在乌兰察布苏木、宝力根陶海苏木设立“蒙古包特色巡回审判点”,在明安图镇那日图嘎查创建“无讼嘎查示范点”,用于巡回开展立案、调解、开庭、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宣传等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特点,将各苏木镇党委副书记作为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纳入调解员队伍中,充分发挥政协协同调解优势,与政协开展的基层协商工作相结合,年内利用“微协商”化解矛盾纠纷40件,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新思路、寻找新途径。

针对法院案件量逐年攀升的情况,土右旗法院主动吸纳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政协委员专设“点菜式”监督,列席会议、旁听庭审、督导调研、见证执行……50余名政协委员分别参加法院活动30余次。活动中,有政协委员发现,立案前诉讼风险告知内容不够翔实,土右旗法院便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纠纷,制定专门举证通知和风险告知;有政协委员指出,诉前调解中的涉企案件,如果存在财产保全,调解周期长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土右旗法院制定了涉企案件优先委派调解,调解不成15天转立案等专项规定。“政协委员整体素质高、行业范围广、沟通协调能力强,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有他们参与纠纷调解,更容易让当事人信服。”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政协+法院纠纷调解室”挂牌以来法官最深切的体会。

“感谢你们,不仅一次性解决了我的烦心事儿,还为我省了不少诉讼费用。”前几天,科右前旗法院阿力得尔法庭内的“古榆清风调解室”气氛热烈,某建筑公司代理人向政协调解员频频致谢。按照自治区政协统一部署,兴安盟两级政协与兴安盟两级人民法院携手,与各旗县市政协和基层法院形成上下联动,积极搭建民商事纠纷化解平台,在全盟两级法院挂牌成立了“政协委员民商事纠纷调解室”,打造了“政协委员会客厅”“古榆清风调解室”“草原法庭委员调解室”等基层特色调解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推进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科右前旗政协首创政协委员包联村屯制度,依托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以社区、嘎查村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立联动组,实施村屯排查、乡镇预警、快速响应、多方化解的三级联动治理机制,为创建“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乌兰浩特市政协在原有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基础上,增设了“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站”,与街道(镇、园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委员会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实现了“政协+法院”参与民商事纠纷化解在乌兰浩特市的全覆盖,为政协委员参与民商事纠纷有效化解提供新平台,助力解决企业、群众的诉求和烦心事,及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2024年3月,阿拉善盟政协联合盟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主题为“书香伴履职 调解促和谐”的读书活动。此次活动以《百年中国协商史话》和《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法律知识》两本书籍的分享贯穿始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全盟开展“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全盟解纷工作的介绍,增强了委员们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推动“政协+法院”继续向前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政协委员根植于人民,“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政协与法院优势充分结合,有效提高解纷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优化司法资源,为群众切实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

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也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必答题”。对于“送上门”的监督,许多法官心情激动,他们坦言:“‘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仅是化解矛盾的专业利器,更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桥梁纽带,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彰显着独特的价值。”

对于这样的创新实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那澜深有体会。她认为,社会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通过单纯增加司法供给来满足无限增长的解纷需求。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印发实施意见,不仅让政协委员们深入参与到法院的日常监督工作中,也让法官们感受到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更密切了。

如今,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经济、工商联、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近30个界别中,都有政协特邀调解员忙碌的身影。只有把“调”向前延伸,让“解”更加深入民心,才能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止于诉前,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自治区三级政协合力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北疆“枫桥经验”政协版。下一步,自治区三级政协将继续深入挖掘政协委员调解员的先进事迹,讲好“政协委员调解故事”,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将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办好实事,为推进自治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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