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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留到和解,守护执行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3-29 09:10:15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涉执矛盾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春节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陈年旧案从“拘留”到“和解”,彰显了执行力度、速度与温度。

基本案情

该案为两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于2020年申请执行,2022年恢复执行后,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岳某追加为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终结执行,但被执行人岳某未认识到自己是责任履行主体,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

2024年春节前夕,申请人来我院再次申请执行,出具相关材料证明被执行人岳某有履行能力但一直不履行,且将全部责任推至另一被执行人卓某某身上,但卓某某一直查找不到,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岳某。针对被执行人岳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作出司法拘留措施。

也许只有身陷囹圄,岳某才意识到前期未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同时执行干警从法、理、情入手,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对岳某开展工作,最终岳某表示愿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欠款,当日筹款10万,后续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达成和解,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对岳某的强制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的主持沟通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精准发力,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快办案、办好案,把矛盾化解贯穿执行办案全过程,确保执行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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