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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区法院“涉金融案件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培训
  发布时间:2024-04-02 16:49:5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4月1日,自治区高院通过视频方式举办全区法院涉金融案件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培训,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出席培训会,执行局局长黄建华主持培训,立案庭、民五庭、刑二庭、执行局、审管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区中基层法院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庭长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中,根据自治区高院党组安排,乌海市中院就乌海地区“建立政法领域立审执联动机制、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经验分享,自治区高院审管办、立案庭、民五庭、刑二庭、执行局分别进行工作讲解,并决定开展全区法院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债权专项执行行动和专项拍卖行动。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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