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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1:03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警深度学习、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2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课邀请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张秀丽作专题辅导,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高院及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两级法院300余名党员干警参加学习。

本期读书班为期两天,将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逐章逐条、认认真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强化广大党员干警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示范带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有序推进。

在读书班上,对自治区高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以学习教育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落实落细党纪学习教育规定的各项任务,抓实学习教育培训,真正使学习过程成为增强党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突出问题导向,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司法公信提升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学和做贯通起来,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走过场、两张皮、搞形式主义。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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