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者因工伤赔偿未到位而起诉停产且无力履行赔偿责任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
额某是蒙西某煤焦化公司的职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等级十级。由于该煤焦化公司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原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变得难以落实。劳动者面临着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以及失去劳动收入的双重压力,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额某经仲裁后又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受理此案后,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发现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单纯依靠法律强制执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力求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企业负责人阐述了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同时也认真听取了劳动者的诉求和困境。通过多轮沟通,法官引导双方达成谅解,最终促成企业承诺一周内向劳动者支付合理范围内的赔偿金,劳动者自愿放弃了部分主张。调解协议达成后,该煤焦化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向额某支付了赔偿金,这一调解结果不仅解决了劳动者的燃眉之急,也让企业稍有喘息的余地努力经营发展。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为社会稳定和谐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