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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姑侄俩笑着走出了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10 08:57: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会同科右中旗政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友好协商”的模式下,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

李某与李某某是亲姑侄关系,姑姑李某某在10年前因家庭所需向侄女李某借款3万元,10年期间陆续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剩余本金及利息一直未偿还,李某因家人生病向李某某索要,但李某某仅偿还了一小部分,双方因此心生嫌隙,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诉状后,诉讼服务中心值班调解员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在借款利息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人民调解员向法院申请借助“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政协委员及法官共同参与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科右中旗法院立即对接旗政协,委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旗政协委员白秋红与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负责人共同开展协商调解工作。

“中国人最重视亲情,血浓于水,血脉相承,要想打破调解僵局,让一家人重续阖家亲,就得从'亲'这个字下手。”白秋红委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在调解时主打亲情牌,先唤醒双方内心深处的家庭亲情,再调和因钱产生的矛盾。

“老话说的好,姑侄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侄女能毫不犹豫地把钱借你,除了血脉亲情,还想着她小时候你对她的照顾,人家是懂得感恩的人,咱也不能寒了孩子这份心不是。”白秋红委员一上来就抓住了关键。

看到被告的态度有所松动,白秋红委员趁热打铁,耐心劝导双方考虑各自的实际情况,同时将法官在背对背调解时解释的相关法律条文再次耐心地对双方进行了说明。经过白秋红委员及人民调解员不失时机地向双方传递中华传统美德、家庭伦理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案件事实,分析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告知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作出让步,在利息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当场偿还全部欠款,李某申请撤诉。

科右中旗法院将“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途径,深化诉源治理模式,将每周四作为“代表委员调解日”,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纽带作用,让调解变得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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