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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志】强制腾房热潮来袭!
  发布时间:2024-06-17 17:35:20 打印 字号: | |

强制腾退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涉案房屋能否及时交付,既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逃避执行、抗拒执行不能成为被执行人的“挡箭牌”。内蒙古法院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为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依法对一处拍卖后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置若罔闻。经线上线下查控,玉泉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涉案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最终,该涉案房屋由一名买受人竞得。

所拍卖房产在法院依法查封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协商腾房事宜,数次上门张贴腾退公告,督促其主动腾退,但李某一直拖延不配合腾房。为了有效保障“法拍房”的顺利交付,法院决定对拍卖后的房屋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到达腾房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工作,对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贴标、打包,并邀请玉泉区政协委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全程现场见证、监督,公证处人员全程录音录像。经过数小时有条不紊地腾房工作,强制腾退行动顺利完成,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该起案件执行完毕。

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

近日,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腾交房屋,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张某某与王某某、张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科尔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科尔沁区铁南的一处房产,并依法启动司法评估和拍卖程序。经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买受人以二拍价格47.74万元拍卖成功。

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腾房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拖延,拒不搬出且多次撕毁封条和腾房公告。后又在执行干警与其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沟通后,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某仍没有腾房意向。

近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找到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腾房还将执行干警拒之门外。随即,执行干警在街道、社区、派出所的见证下依法强制开锁,并将其依法拘传回法院。

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到如果强制拘留会耽误腾房时间,便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耐心劝解,在告知其拒不腾退房屋严重后果的同时,也在积极劝说其主动配合。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某在权衡利弊之后,表示愿意主动联系搬家公司进行腾房,并保证15日内会将房屋腾空。

杭锦后旗法院

近日,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大代表白建伟、马智的参与和见证下,杭锦后旗法院历时5个小时强制腾房28套并完成现场交付,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腾房行动系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名下房产28套,经两次网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然而,在承办法官执行调查中发现,以上28套房产均被案外人占用,法院多次释法说理,案外人均拒不腾房。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杭锦后旗法院决定依法开展强制腾房。

杭锦后旗法院12名执行干警与2名人大代表、3名公证人员一同前往该小区,在所腾房屋前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腾房现场,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一起给占用房屋的人员作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配合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经过5个小时的努力,一部分房产占用人主动搬离腾退,一部分房产经公证人员现场清点妥善保管物品后强制腾退,还有部分房产实际占用人与申请执行人现场达成承租或者购买协议,28套房产顺利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两位人大代表一致表示,此次行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烈日出击”专项腾房行动。

本次行动涉案申请执行人均为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被执行人以自有房产与五原农商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期满后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抵押房产进行了查封,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债务,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后,有的房屋拍卖成交,有的房屋二拍流拍后申请人愿以第二次流拍保留价接收房屋。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腾房,并送达张贴了腾房公告,告知限期腾房,被执行人仍然强制占有房屋,拒不搬迁,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法院制定了腾房预案,进行多方面组织部署。执行干警提前联系了五原县政协委员、五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五原公证处,对强腾过程进行现场参与、监督和公证。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及摄像机等设备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五原县政协委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公证处全程到场监督。有些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与申请执行人产生分歧。见此情况,执行人员立即进行调解,平复对方情绪,并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耐心劝解,告知其拒不腾退房屋的严重后果。

最终,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愿意主动配合腾退房屋。法院将在两天内成功腾退的6间房屋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二连浩特市法院

近日,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法院对辖区内一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通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及强有力的执行威慑后,被执行人主动搬离。

2021年1月,二连浩特农村合作银行申请执行尉某某等四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二连浩特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经二次拍卖流拍后,二连浩特农村合作银行接收流拍物以物抵债,但该不动产由被执行人张某占有,并雇佣姜某某看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告知其主动搬离,但姜某某置若罔闻,并以与被执行人张某存在债务纠纷为由,拒不腾退,二连浩特市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腾退。

执行干警按照提前做好的强制腾退方案,到达执行现场后,再次耐心释法并告知其自行搬离,但姜某某还是拒不配合。当执行干警开始一件件登记腾退物品时,姜某某见阻碍无果,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能不能宽限几天时间让我们自己搬?”姜某某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腾退措施,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将在限期内主动搬离。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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