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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高效化解供热系列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9 15:10:57 打印 字号: | |

“温暖工程”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六个工程”之一,也是事关群众安居乐业和安危冷暖的重大民生工程。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工作是直接关乎百姓利益的生活大事,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企业发展,高效、妥善化解因供暖问题引起的纠纷,也直接关系着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了进一步降低群众的解纷成本、护航企业健康发展,2024年7月1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对一起供热合同纠纷系列案开展调解工作,其中的12起案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呼和浩特市某供热公司为新城区某小区提供供热服务,该小区部分业主因认为供热温度不达标、费用过高等原因,一直未缴纳供热费用。后该供热公司将该小区30余户业主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供热费和逾期滞纳金。

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供暖供热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权益,也关系到供热企业的健康发展,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系列案立即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2024年7月15日下午,生态环保法庭首先对这起供热合同纠纷系列案的10余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宽敞明亮的法庭内,3个调解室中都有当事人的身影,法庭干警们分组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在1号调解室中,法庭干警正分析着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从事实出发,站在业主王大爷和供热公司双方角度进行劝解。经过耐心释法,双方虽然都愿意各退一步,但还是就供热费用的具体金额产生了分歧。

说到供热中存在的问题,业主王大爷情绪激动,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安抚王大爷的情绪,并向供热公司指出,要充分考量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后续的供热服务中予以改进,并讲明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大爷也现场履行了供热费3100元。

经过法庭干警的努力,当天下午调解的十余起案件中,有12名业主与供热公司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全部现场履行。供热公司也撤回了对这部分业主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让业主们感受到了法庭高效、细致的司法服务,也让供热企业体会到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信心与力度。该系列案其他案件的调解工作,也将持续开展。

新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以多元举措既解“心结”、又解“法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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