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今天下午把诉讼费交了,3点之前给我发转账记录,我要回执。”楼道里传来老唐中气十足且略带“命令”的声音。
听到这里我就在想,用这么“硬”的语气和当事人沟通,能调解成功案子吗?当事人现场翻脸拒绝调解也情有可原吧?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走进了老唐的调解室。
老唐,本名唐健,今年68岁,是一位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退休法官,被聘为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三级联调联解”特邀调解员。2023年共调解案件565件,平均一个月调解案子47件,是东胜区法院调解案件数最多的调解员。
身子瘦小但板正、个子不高但挺拔,是老唐给人的第一印象。通过交谈慢慢熟悉起来,特别是在观摩完调解现场后,他的形象更丰满了起来:说话很“硬”但合理,语气“逼”人但服人。
“唐法官,能碰到您这么好的法官解决我的事儿,太幸运了。谢谢您!”一位当事人在签调解协议书的时候说道。
“唐法官,这样行!”被告竖起了大拇指。这样一位说话“硬气”的老法官,得到了无数当事人的认可和褒奖。
老唐是怎么做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
法理说“情”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去年起诉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于今年7月份再次起诉离婚,案件分配到了老唐手里。
“唐法官,我们生了两个孩子,说离就离……”
“你先别说话,该你说的时候再说。”
一进调解室,被告便开始大倒苦水诉说自己的经历,而老唐没等被告说完便打断了她,“姑娘,你先听我说。婚姻家庭存续的基础是感情,如果没有感情,谈再多都没用。”
出乎意料的是,被告似乎被戳中了“要害”,不再说话了。但我却很纳闷,一般家事调解不是应该劝和不劝分吗?况且还有两个孩子,怎么也应该先试着劝和吧。
接着,老唐问询了原被告两个孩子的情况,双方都主张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于是老唐讲了一个关于小鸡仔刚出生躲在妈妈翅膀下睡觉的故事。刚出生的小鸡仔,一般在没有独立觅食和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吃饱后都会选择藏在妈妈的翅膀下睡觉,很少会选择爸爸的翅膀,这是天然的母爱和生理选择。以这个故事为引,老唐对原告说到:“老二年纪比较小,刚刚两周,之前一直都和妈妈生活,考虑婴幼儿对妈妈的依赖,熟悉稳定的生长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我建议老二交由母亲抚养。如果后期出现其他情况,你们还可以商量变更抚养权。我这个建议你同意不?”
原告综合考量后,同意让出老二的抚养权。随后,老唐结合法律规定在孩子抚养费、财产分配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就在我以为这个案子调解成功了的时候,转折来了。
“我要补偿费50万!”被告提出要求。
“想都别想!”原告语气坚定。
好像早有预料一般,老唐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直接“搬”出法条对被告说道:“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是按收入的20%-30%支付,现在原告给的抚养费已经超出法律规定标准了,如果到了庭审环节,法官不一定会判原告支付你这么多抚养费。其次,原告也抚养你俩共同的一个孩子,但是未向你主张抚养费,于法你有担负老大抚养费的义务,这在庭审时法官肯定会考虑的。再次,你要求的补偿费既无理也无据。‘无理’在于你俩结婚到现在都是男方家在照顾你们的生活,‘无据’在于法律并没有关于补偿费的规定,除非男方存在过错,你有证据可以证明。”
在老唐的一番说理下,被告态度缓和了,并提出要出去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就在我又一次觉得该案应该差不多成了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老唐站起来走到调解室门口,在“亲自目送”确认被告走出调解室一段距离后,转身又对原告娓娓道来:“她生了两个孩子,生孩子对女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就像她说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能不能适当的给付补偿费?”
“行,我同意补偿10万,分期给付。另外,我也愿意多支付一些孩子的抚养费。”原告被触动了,痛快地答应着。
“行,有你这个态度就行!我和被告谈!”
最终,在老唐的“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下,该起离婚案圆满化解。
事后我才了解到,男方去年到今年起诉两次要求离婚,而且每次都态度坚决,从“劝和”角度调解不现实,所以采取“劝离”以实际解决问题为主。
原来如此!我之前以为的家事调解,一般为了孩子着想都先以“劝和”为主,但这起离婚案却给我了不一样的感受:老唐在充分考虑现实的基础上,以“劝离”确保原告愿意继续接受调解。接着又说服原告同意让出老二抚养权。而面对被告的请求,直接以法条说理。整个调解过程中,老唐都以“法理”为主,辅以“情理”。
如果当时你在调解室的走廊外,你可以清晰地听到老唐那洪亮的声音,他会在当事人无理取闹的时候及时打断他,也会在案外人掰扯其他问题的时候制止他,更会在当事人互相谩骂吵闹的的时候严厉批评,维持调解秩序。
但就是老唐这种中气十足不怒自威的语气,对调解节奏“我说了算”的精准把控,以及准确分析当事人心理,坚持从“法理”看但又不失“情理”的调解方式,让我看到了老唐的责任心、耐心和诚心,也看到了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法官责任感。
作为一名已退休且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老唐收到过很多法院的邀请去做调解员,但老唐却选择了东胜区法院。东胜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由来已久,各类矛盾纠纷更是不胜枚举,但老唐还是依然选择了这里。问他原因,老唐实在地说道:“我就想为老百姓做些实事,基层是接触群众的第一线,而东胜区法院正好是基层矛盾纠纷的集合点。”
情理说“法”
这天,调解室来了3位年近六十岁的当事人,其中一位衣衫褴褛,脚下的鞋沾满泥土,走路一瘸一拐。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起诉被告两笔借款至今未还,共计19600元,而被告就是这位衣衫褴褛的老人。
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但实际借款人刘某未还钱给原告且至今“失联”。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被告,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偿还借款。
调解开始前,被告的老伴儿一直积极和原告沟通,表示愿意还款,但是需要分期付款,希望原告可以撤诉。看到原告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老唐一反之前的调解模式,先让被告开口说话。被告不善言辞,被告的老伴儿便从实际借款使用情况、他们的现实情况开始讲述……在这期间,老唐从未开口打断老人的话,直至结束。
听完被告老伴儿的叙述后,老唐对原告说道:“老两口的情况您也听到了,他们也愿意还钱。您看这样行不,让他们给您每个月支付1200元,直到欠款还清为止。被告过段时间就能领上退休金,还开着一间小卖部,收入来源还是比较稳定的,您看怎么样?”原告斟酌再三后,同意了老唐的调解方案。
另外,根据被告主张的找不到实际借款人刘某的事实,老唐同样给出了解决方案,“证据齐全的话你可以起诉对方,联系不到人没关系,法院会为你主持公道,比如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给他生活造成困扰后他自然会出现。”被告的老伴儿对老唐连连表示感谢。
老唐说,一位老法官就像一位老中医,中医看病的“望闻问切”在调解案子时同样适用。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老唐全程没有打断被告老伴儿说话,在向原告提出解决方案时,也没提及被告的家庭困境,而是让原告自己“看”和“听”,以此达到共情,最终在原被告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下,该案调解成功,于情照顾到了被告的实际困难,于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法理”为主“情理”为辅,还是“情理”为主“法理”为辅,都离不开公平公正四个字。调解是集“专业素质、语言艺术、生活智慧”为一体的工作。老唐退休后,到各地进行考察学习,不仅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还先后在海南、广西、福建、安徽等地法院担任过调解员,多年从业积累的经验慢慢转化形成了一套独有的调解方法,即调解工作“五性”,公正性、理念性、威慑性、固摄性、和谐性。
同时,在实践中,老唐注重采取“消融式”矛盾纠纷化解法。就是将矛盾纠纷视为一个大肿包、大雪团。
如何让这些大肿包、大雪团逐渐消融缩小,最终彻底化解?
老唐说,要在理念上提高调解的功效性和“医疗性”,用老百姓听得懂、愿意接受的方式与他们沟通,这样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老唐的“五性调解模式”与“消融式”矛盾纠纷化解法,坚持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兼具以法促调、以调促宣、以案释法的功能。通过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能化解群众的“烦心事”,又能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有效减少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今后更要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忧什么、盼什么,利用自身优势,切实帮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虽然快七十了,但只要我还能继续做调解工作,我还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