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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闻讯而动,果断出击,扣押车辆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8-19 15:42: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虞某提供的线索快速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扣押。

上午10点10分,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虞某1、虞某2的法定代理人虞某电话:“你好法官,我发现孟某的那辆车,就在某小区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你们快来人啊”。听到了虞某急促的声音,执行法官马上出言安慰:“请你不要着急,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现在马上处理”。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虞某1、虞某2的母亲李某因车祸身故,孟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依据本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孟某应向虞某1、虞某2及其姥姥、姥爷赔付死亡赔偿金、生活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一辆大型载货汽车,本院依法予以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

接到发现案涉车辆下落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汇报,罗俊峰局长立马指示,在接到电话的15分钟内,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发现了被执行人孟某名下的大型载货汽车,并通过车上的预留电话与被执行人孟某取得了联系,要求其尽快到现场配合法院执行。经执行法官的积极劝说和阐明利害,被执行人同意赶来配合执行扣押车辆。

10点55分,被执行人与其妻子,朋友,亲戚等人来到现场,情绪激动,称如果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其将没办法生活,也无法履行剩余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听后,首先确悉孟某已收到本院做出的查封、扣押车辆的执行裁定书,并阐明了扣押其车辆的合法性,系因在本院采取“活封”方式后,其依旧未能履行赔偿义务且未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所以本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扣押车辆。但同时,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理念,告诉孟某在车辆扣押阶段,如能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依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车辆解除扣押。经过执行法官对孟某的耐心明法释理,最终被执行人孟某表示愿意交出车辆钥匙,对车内物品主动进行清理,配合法院扣押,同时表示会积极与申请人进行商议,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商议不成,也同意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扣押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11点40分,本院顺利将案涉车辆扣押至指定点。

从接到申请人一方的电话到顺利完成对车辆的实际扣押,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充分体现出了执行干警的速度、力度、温度。

闻讯而动,快速执行。下一步,翁旗法院执行局将紧紧抓住每一条执行线索,使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彰显执行威力。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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