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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属于二级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综合服务保障,承担机关房屋及物业管理、办公区安全警卫、物资保障、车辆保障、餐饮保障、会务文印等后勤服务及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服务科、安保科、车辆保障调度科、房屋保障科、审务平台科、审判服务科。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随着高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保障中心的工作也在逐步增多和加重。我部门积极配合审判工作主题和要求,为高院审判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737.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9.44万元,增长 8.76%,变动原因:增加人员类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3.69万元,增长6.2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737.8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32.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3.65万元,增长 9.52%,变动原因:本年追加人员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非财政拨款。
3.年初结转和结余 5.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96万元,减少79.15%,变动原因:上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
(二)支出决算总计 737.8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32.3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8.18万元,增长 5.50%,变动原因:本年追加人员经费。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 5.5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主要为基本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1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未上缴的人员保险类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32.5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2.59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32.3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32.33万元,占 100.00%;
本年项目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737.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9.44万元,增长 8.76%,变动原因:追加人员类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3.69万元,增长 6.29%,变动原因:追加人员类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732.33万元。与年初预算 678.4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554.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5.76万元。其中:
1.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498.68万元,支出决算55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人员工资类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82.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96万元,支出决算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事业人员实际发生列支。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3.76万元,支出决算5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晋级及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核定列支。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26.88万元,支出决算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晋级及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核定列支。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9.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98万元,支出决算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晋级及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核定列支。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52万元,支出决算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晋级及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核定列支。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5.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9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6.63万元,支出决算5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晋级及人员变动,按照实际核定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32.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9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3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审务服务保障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0.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审务服务保障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万元,增长 %,变动原因:审务服务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不存在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丽慧 联系电话:0471-6986412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