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随着法槌声响,8月29日上午,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1小时内对5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法庭重点核实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听取了被告人及律师的辩护和被告人在法庭的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部分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
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是在充分尊重案件事实和被告人意愿,确保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而且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案件审理按下“加速键”。下一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时间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充分发挥速裁程序优势,以更高效率打击刑事犯罪,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刑事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