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优化司法服务举措,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积极主动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
案件一
近日,敖汉法院立案庭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亲属的求助。据悉,当事人李某与鲍某为夫妻,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来到法院立案。立案庭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启用绿色通道,组织干警前往李某家中,为其提供专业的上门立案服务。李某特别感激,一直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安抚,李某对法官感谢连连:“你们上门来立案,真是太好了!”
案件二
近日,敖汉法院四道湾子法庭受理了原告冯某诉被告丛某、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被告丛某、吴某夫妻因二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考虑到被告夫妻二人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走进被告家中,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愿,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成功调解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敖汉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打通为民司法“最后一公里”,以更优质、更高效的诉讼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