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通辽市某基金管理中心将写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和“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两面锦旗送到了通辽中院执行局巴图白乙拉、蔚林格格执行团队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办案团队高效执行,保障企业权益的诚挚谢意。
申请执行人通辽市某基金管理中心与内蒙古某饲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作为政府性基金公司,响应号召,积极发挥政府性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为被执行人公司提供了配套融资服务。被执行人内蒙古某饲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被执行人公司无法履行偿还义务。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积极着手处置被执行人名下仅剩的一处厂房。因被执行人公司已几近荒废,无人管理,执行法官多方联系,最终找到门卫,对厂区进行了调查。厂区内建有多栋建筑,既有办公楼还有与大型设备整体构建的厂房。经后续调查得知,与大型设备整体构建的厂房中大型设备为案外人所有,这导致待处置财产与案外人财产形成不可分割物。为保障各方利益,执行团队多次现场勘验,几经协调,对财产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后由申请执行人接收财产以物抵债。执行法官团队组织申请执行人、案外人、被执行人方人员在厂房现场组织交付,将厂区交付至申请执行人通辽市某基金管理中心手中,实现债权1587.69万元。
“执行攻坚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一方面加大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财产处置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市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