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近日,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获得了迅速响应。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协助下,成功完成了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涤除工作,并就进一步强化协同执行达成共识。
这是东河区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高质量司法建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缩影。
基本案情
张某原系包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后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已于2023年8月底办理离职手续。张某多次向公司提出配合办理涤除职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该公司怠于履行义务,张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涤除张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登记事项。裁判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上述判决内容,故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指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立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因被执行人公司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事项迟迟无法办理,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司法实践中有不少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由于法人难以做出有效决议,导致原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位,而任其职”,并因此受到限制高消费、被列为失信人员等不利影响。如何顺利推动案件,并从这一案件入手推动同类型案件有效化解?于是,执行法官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经过多次深入沟通,双方研究出了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可行性,并敲定了协助执行的解决方案。最终,该案顺利执行,成功解决了张某的“卸任”难题。
这份涤除登记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东河区法院执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案件的一次有益探索,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示范。今年以来,东河区法院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群众权益等关键环节,累计制发司法建议20份,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