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院要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加强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12-05 08:41:3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强产权保护两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上述任务取得扎实成效,12月4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加强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推进会,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黄建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有关部门对近期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体制改革任务的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强产权保护工作的分工方案》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自治区党委对改革任务作出细化部署,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把改革部署落到实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有力增强社会信心、增进市场活力,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盯新形势新任务,以工作举措再强化推动司法改革再深化。要把改革遇到的问题搞清楚,司法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攻坚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司改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改革多点突破、全面发力、纵深推进。要把改革任务的账本点清楚,自治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各部门要细化《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体制改革任务的工作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底”“手中有策”,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把改革落实的思路理清楚,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高院党组工作安排,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推进工作中完成改革任务,在改革落实中更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关于产权保护工作,要围绕支撑高质量发展,以依法平等长久保护推动司法保护再升级。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要站在“助力办好两件大事,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的高度认识和重视这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抓出实效。要做好工作结合,在办理案件时,把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做好产权保护和审执工作的结合融入,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经验总结,有意识地培树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和展现典型经验、亮点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动能。



 
责任编辑:巴特尔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