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10部作品、5个新媒体账号、12家法院 ——今天,我们捧回17项大奖
  发布时间:2024-12-10 09:44:47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第十一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暨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佳百优”新媒体账号作品评选结果揭晓,内蒙古法院收获满满,捧回17项大奖!

本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共评选出3个评委会特别奖、5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及若干单项奖;微视频类共评选出10个一等奖、20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54个优秀奖,另评选出10个网络人气奖。内蒙古法院活动微电影类奖项4个,微视频类奖项5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制作的《守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三天》两部作品获微电影类二等奖,《三天》李国学同时获最佳摄影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背叛》获微电影类优秀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联合制作的《那些年 这些年》获微视频类一等奖,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制作的《你看!你看!它急眼了!》,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联合制作的《那人那山那草原》获微视频类二等奖,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盗了个墓》获微视频类三等奖,《那人那山那草原》同时获网络人气奖。

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佳百优”新媒体账号作品评选活动,共选出“十佳天平号”“十佳微信账号”“十佳微博账号”“十佳客户端账号”“十佳新媒体作品”及“百优新媒体账号”“百优新媒体作品”7大奖项。内蒙古6家法院、5个新媒体账号和3个新媒体作品上榜。其中,“内蒙古高院”天平号获评全国法院十佳天平号;“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号、“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天平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天平号、“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天平号获评全国百优新媒体账号;内蒙古高院《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假如人人都说真话》《巡回审判系列作品》,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护绿水青山徽筑北疆风华》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


微电影类


二等奖

《守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三天》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最佳摄影奖

《三天》李国学

优秀奖

《背叛》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视频类


一等奖

《那些年 这些年》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二等奖

《你看!你看!它急眼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那人那山那草原》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三等奖

《盗了个墓》

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网络人气奖

《那人那山那草原》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新媒体类



全国法院十佳天平号

内蒙古高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平号

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天平号

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天平号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天平号

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假如人人都说真话》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朱瑞卿、任健、车晓梅、马群、李婧)

《巡回审判系列作品》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集体)

《法护绿水青山徽筑北疆风华》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晓燕、肖阳)



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法院各项重点工作推出了一系列宣传报道,鲜活呈现出全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有力弘扬了法院主旋律、传播了司法正能量,增强了公众对法院的认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荣誉的取得是对内蒙古法院工作的极大肯定,新征程新起点,全区法院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立足新时代司法审判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发掘审判资源“富矿”,在“深”“活”兼具上下功夫,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唱响司法正能量。



 
责任编辑:巴特尔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