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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赵丹萍:如我在诉 感同身受释法理 绵绵用力 久久为功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4-12-11 12:21:33 打印 字号: | |

 温情司法践行为民宗旨

案件不分大小,要用心用情的办好小案,才能汇聚司法为民的大情怀。年关将至,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诉请欠付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激烈争执引起了承办法官赵丹萍的重视。经过辩论激烈的庭审,赵丹萍法官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载内容还是以其他事实整体考量为准。这关系到整个案件的走向,也关系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金额较高的赔偿金。经过赵丹萍法官对整个案件的细致审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该案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应当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书的内容为认定依据。

为了让案件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确定了案件的方向后,赵丹萍法官又连续三次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情况,用人单位最终也认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的审查不宜超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载明的内容和范围,否则可能造成劳资双方权益保障失衡。劳动者也认可: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经营并不容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一直以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严格要求每一名法官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头拱地”的姿态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努力做到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切实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找到纠纷的“最优解”。



 
责任编辑:巴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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