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东路小学的师生走进法院,共同开展“法治同行,护航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杨宗仁院长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并以“心有法度 行有尺度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为题,为师生们讲授了一堂法治公开课。
“同学们是不是觉得‘法’很庄重、很抽象?”“大家的压岁钱是自己保管还是父母代管呢?”“同学们有没有花钱购买过游戏装备呢?”课堂上,杨宗仁院长围绕法在身边、以法为度、法在心中三个方面,将法律和生动的案事例结合起来,着重讲授了法是如何保护和约束我们,以及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如何尊法守法等问题。同学们受到引导,带着问题思考,聚精会神听得认真。
杨宗仁院长勉励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走好人生路、成长、成才的关键,也是国家和社会对你们的期望。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将法律意识牢牢铭刻在内心,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既要避免自己被侵害,远离不良行为,还要做到遵纪守法,不伤害他人。杨宗仁院长寄语同学们,“你们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充满希望。希望今天的法治公开课,能够帮助大家在心底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逐渐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好好成长、快乐成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同时表示,自治区高院将继续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引领、示范和服务作用,为大家提供法治教育实践平台,帮助同学们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小先锋。
授课开始前,师生们参观了数字法庭、院史馆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权威。自治区高院向石东路小学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更直观感受到了司法的庄严神圣和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增强了法治意识、提升了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