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研讨交流。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方式进行,会上部分中心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准确把握“十个坚持”“六项原则”“五个重大关系”的核心要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规则体系科学管理,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三北”工程攻坚战,加大对“一湖两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工作,努力通过司法审判推动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和促进。注重以审判促治理,通过完善司法政策、提出司法建议等,推动党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