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全区法院自下而上推荐,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商定,评选出24个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内蒙古高院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基本案情
2024年,固阳县某小区因更换物业公司,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小区后,向业主收取当年物业费时,有200余户业主主张已向前任物业公司缴纳了当年的物业费,认为物业公司重复收取物业费,导致新入驻的公司与业主间产生很大矛盾,相关业主集体抵制该公司,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业主缴纳物业费。
处理结果
固阳县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庄英丽同时兼任该小区所在社区书记就本案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通过一系列的沟通调解,前任物业公司将多收取的物业费按照名单及数额相继退还给业主,业主和现物业公司矛盾情绪得以缓解。
解纷要旨
近年来,随着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城里新建成大批楼房住宅小区,原本主要居住于平房中的居民大量迁入楼房居住,这些居民对于物业费的概念不能很好接受,加上物业公司服务水准不足等原因,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且案情高度相似,基本都是标的小、矛盾简单,却容易引发集体性纠纷。为更妥善处理该类纠纷,减少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法院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依托“人大代表+法院”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各社区人大代表的身份优势,邀请社区人大代表参与该类案件的诉前调解,通过一对一调解、开展释法明理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为扩大“人大代表+法院”调解机制,法院组织开展了由县政法委牵头,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区主任兼人大代表参加的解决物业纠纷座谈会,通过行政主管单位和法院结合政策、法理、情理,几方围坐梳理纠纷脉络,厘清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方向,为类案的预防、调解总结了经验,提出了更多思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一方面挽回了物业公司的损失,保证其可以正常运营下去;一方面减少的双方的争议与分歧,推动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理解与接受,同时也推进了物业公司服务情况的改善。从长远看,比一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更有利于物业服务市场与行业的良性发展,最终实现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双赢。
来源:固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