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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典型案例 | 调解解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1-21 10:09: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经全区法院自下而上推荐,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商定,评选出24个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内蒙古高院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基本案情


2024年初,鄂尔多斯某幼儿园未经田某许可,在其管理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擅自使用了田某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田某认为,某幼儿园擅自使用田某作品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田某造成了经济损失,田某将某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某幼儿园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处理结果


康巴什区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宁芯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地向田某解释了某幼儿园侵权行为的原因和所处困境,某幼儿园也就自己的侵权行为向田某做出了诚恳的道歉。田某在听取解释后对某幼儿园的侵权行为表示了谅解,并主动撤回了诉讼,更令人动容的是,针对幼儿园资金短缺的现状,田某还积极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法,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


解纷要旨


本案属于较为典型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因网络侵权行为实施便捷,被控侵权人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此类案件较多。在解纷过程中,应考虑并了解双方实际情况,站在双方角度上,结合法理和情理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保证双方当事人利益。康巴什区法院成立人大驻院“连心工作室,引入“人大代表+法院”解纷模式,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加专业、高效的途径。在调解过程中,他们一方面深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在调解案件过程中监督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人大代表的参与使本案得到高效化解,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思想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为构建充满温情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



 
责任编辑:任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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