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高质量落实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做细释法说理、多元化解,做实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做深定分止争、实质解纷,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和期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选取全区法院范围内的10篇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即日起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典型案例(四)
65名学生家长与某教育机构合同纠纷调解案——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民事诉讼 教育服务合同纠纷 人数众多 “政协委员+法院”联动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起,因某教育机构无法继续履行培训服务义务,陆续有学生家长诉至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培训服务费,涉案标的几百至几千不等,截至2023年5月底案件已达65件。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了解到,该类案件共涉及学生800余人,总标的达180余万元,且学生家长为追讨培训服务费建立微信群,群内人数众多。鉴于此种情况,通过对基本事实证据、双方调解意愿、社会效果的综合研判考量,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该批案件委派给具有办学经验的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和结果
为及时化讼解纷,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双方同意调解的基础上,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出采用“政协委员+法院”模式先行调解,由政协委员牵头,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文化局等多个部门携手并肩联合调解,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规范、市场监督以及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的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到纠纷调解各个环节,为整个调解工作提供具有权威性与公信力的专业评估意见,为合理确定双方责任与剩余培训服务费奠定坚实基础。
本案系教育机构受“双减”政策冲击而关闭校区,继而引发近 900 名家长诉求退还近 200 万元补课费的大规模纠纷,其核心争议在于合同履行中断的责任归属以及退费范围的精准界定。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首先与教育机构进行沟通,就教育机构退费事宜与法定代表人多次协商。之后,统计家长诉求以及实际欠费情况,同家长们详细解释“双减”政策以及教育机构关闭的前因后果,引导家长们在自身利益不受损的同时,理解教育机构目前面临的艰难处境,提出合法合理诉求。
在多部门配合下,经过政协委员多轮调解协商,双方就培训服务费的退费数额及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某教育机构从2023年6月起采用分期退还培训费的方式进行退费,并且通过公众号定期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和学生家长公示退费进度。截至2024年3月底,该教育机构对符合退费条件的864名学生完成总金额1836003.56元的退费。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在圆满调处65起合同纠纷的同时,将未成讼的近千件案件化于“无形”。
典型意义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该起系列案件一揽子化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政协委员+法院”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坚持“有解思维”,通过民主协商、法治保障两种力量相向而行、同频共振,实现一案“调”,促进多案“消”。
编写人:
张丹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来源: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