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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清仓”显成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本清仓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25-01-26 12:38:3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对执行案件中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财产无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由于“终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结案,不及时对终本案件清理,不仅会导致执行的“车”越拉越重,更会使当事人胜诉权益成为一纸空文。


2015年经自治区高院指定,呼和浩特铁路两级法院管辖所在市区保险类纠纷,而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以申请人为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纠纷居多,占比达到执行案件总数的62.21%。该类案件标的额基本在10万元左右,但由于被执行人联络方式缺失、无固定单位住址,经济条件较差,相当数量案件在首次执行中以“终本”方式结案,这些“小标的”案件成为了终本库中的“大存量”。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呼铁中院执行局围绕清理目标,从保险类案件入手,对终本库中的案件全面梳理筛查,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依法有序推动“终本清仓”取得实质性进展。


“被执行人刘某,本院在执行人保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

2016年,刘某与某银行签订小额贷款合同,人保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后因刘某不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提起代位求偿诉讼并胜诉。案件经审判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并前往其居住地寻找,均未查寻到刘某踪迹,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依法终本。

在开展终本清仓行动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意外发现刘某一张银行卡内有4000余元存款,法院立即线上扣划,同步冻结其微信支付宝账户,并把该案列为清仓重点案件。

几日后,刘某来到法院,请求解除账户冻结。“那你打算怎么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支支吾吾,“这两年生意赔钱了,尽量每月还1000元,多了我也没有。”执行法官识破刘某是想用缓兵之计拖延执行,考虑到其无固定单位住址,首执过程中多次变更手机号码,便果断出击,按程序调取刘某微信支付记录,发现其每月流水万元左右,并非无履行能力。刘某眼见套路失败,反而嚣张起来,面对法官的劝戒毫无畏惧,拒不回答法院询问,还摆出一副“要钱没有,拘留随意”的敷衍态度。执行干警见状将刘某送至法院羁押室,果断宣读拘留决定。

当执行干警带刘某按程序完成入看守所体检后,刘某看法院动了真格,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刘某拿起电话联系亲友筹钱,当场将全部欠款打到法院指定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总有一些被执行人,说服教育对他们来说是无效的,必要时得让法律的牙齿‘咬一咬’他们。” 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晓杰强调,“对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就要突出执行强制性,采取硬手段。”

终本库中的案件,大多是常年累计的骨头案,面临“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呼铁中院执行局敢于出硬招亮利剑。首先对终本案件全面启动过滤机制,认真梳理、深度排查,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立案恢复执行。通过多种方式查人找物,唤醒“沉睡案件”,线上“快控”提高查人找物效率,线下同步开展“集中摸排”锁定目标。坚持财产调查工作的精细化和全面性,不放过任何一个财产线索。当判定被执行人有一定履行能力,一方面通过约谈教育引导,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强的威慑作用,形成打击拒执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颗粒归仓”。

执行有温度——信用修复,释放活

李某与人保财险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全面网络查控,扣划李某微信余额800元。扣划两日后,李某就主动联系了法院,称这笔钱是给患心脏病妻子的买药钱。他向法院无奈解释道,自己是退伍军人,因生意失败欠下100多万元债务,妻子患病无法工作,家里还有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由于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每次找工作都因用人单位调取征信记录而失败,目前只能打一些零工,但多年来自己一直坚持给亲朋偿还欠款。看李某态度诚恳,执行人员前往社区进一步全面调查,基本可以确定李某所说情况属实。

执行干警考虑到李某实际生活困难及债务压力,与保险公司充分沟通协商,争取申请人宽容理解,同时教育引导被执行人践诺守信,自觉履行债务。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李某分期还款并减免部分利息,屏蔽李某失信信息,助力其恢复信用找到工作。李某签下和解协议后,激动地对法官说道,“感谢你们让我的生活回到正轨,我一定好好工作,尽力尽快偿还债务,绝不做失信老赖!”

呼铁中院积极探索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出清路径,在确保被执行人诚信申报的基础上,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适度松绑,解除失信限高措施,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评价,使其轻装上阵、恢复正常生活。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充分财产调查后仍无任何财产线索的,约谈保险公司,对财产查询现状及情况释明,在取得保险公司认可后,出具《履行失能证明》,保险公司撤回执行申请。

武某某也是保证保险案件的被执行人,年近七十,前两年突发心梗,在亲朋帮助下做了手术,现在身体仍未恢复,而仅有的1500余元养老金大部分用于购买药物,现生活在公租房内,靠老伴儿捡废品勉强维持生活。对于武某某的情况,法官合议后认为武某某可以算作已失去劳动能力、无任何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履行失能证明》核销债权,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案件执行终结。


截至目前,呼铁中院已有153件终本案件顺利出清,出清率达47%,执行到位金额78.96万元,清仓成效显著。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结束后,申请执行人中国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将印有“执行攻坚显威力 协助清收结硕果”和“尽职尽责捍卫正义 尽心尽力为企纾困”的两面锦旗送至法院,表达对执行局全体干警的感谢和认可。该保险公司清收部门业务经理表示“呼铁中院终本清仓行动力度大、效果好,这些‘沉睡的案件’在你们辛苦付出下‘活’起来了,感谢法院为我们公司收回大量不良欠款,实际收获远超预期,我们要为你们公正司法,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做法点赞。”




来源: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任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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